張店區(qū)人民政府
| 標題: | 張店區(qū)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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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索引號: | 113703030042172589/2023-5332823 | 文號: | 無文號 |
| 發(fā)文日期: | 2023-01-29 | 發(fā)布機構: | 張店區(qū)文化和旅游局 |
本年度報告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和《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(fā)<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>的通知》(國辦公開辦函〔2021〕30號)相關要求編制。報告全文包括總體情況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、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六個部分。本次公開所列數(shù)據(jù)的統(tǒng)計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。本報告電子版可在淄博市張店區(qū)人民政府門戶網站(www.lroj.cn)查閱或下載。如對報告內容有疑問,請與淄博市張店區(qū)文和旅游局辦公室聯(lián)系(地址:山東省淄博市張店區(qū)新村西路226號;郵編:255000;聯(lián)系電話:0533-2869996)。
一、總體情況
2022年,我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按照區(qū)政府的重點工作部署,嚴格按照“公開為原則,不公開為例外”的總體要求,妥善處理公開與保密的關系,合理界定信息公開范圍,進一步拓展主動公開工作廣度和深度,不斷提升政務信息公開質量和工作實效。
(一)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
嚴格依照《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第二十條和二十一條的規(guī)定,持續(xù)擴展細化主動公開的具體內容,不斷完善《張店區(qū)文旅局信息主動公開基本目錄》,扎實做好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工作,進一步提高公共文化服務領域政務公開效能,切實推進我區(qū)公共文化服務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(guī)范化。2022年,我局的主動公開基本目錄包括履職依據(jù)等18類56個基本目錄,均明確了公開內容、公開依據(jù)、公開主體、公開時限、公開方式及公開形式(平臺)等。截至2022年12月31日,我局在張店區(qū)政府門戶網站主動公開本單位政策文件2件、會議公開4次、行政權力事項29條、建議提案20條、財政信息6條、重點領域信息公開48條、政策解讀6條、業(yè)務動態(tài)15條、政務公開保障機制11條。微信公眾號發(fā)布信息263條,愛張店政務30條,其它各類媒體發(fā)布100余條,公開了本單位機構職能、公共文化服務等方面的信息。



(二)依申請公開情況
2022年,張店區(qū)文化和旅游局共接受依申請公開1件,答復申請1件。對申請人申請的“需要公開2021年以來本地區(qū)新開發(fā)重大文旅項目目錄,包括旅游區(qū)或景區(qū)名稱、地點及門票價格等”事項通過發(fā)送郵箱的方式進行答復。申請人申請的信息屬于公開范圍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“所申請公開信息已主動公開的,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、途徑”的規(guī)定,告知申請人:申請事項已通過張店區(qū)人民政府網站公開,可通過張店區(qū)人民政府網站進行查詢。其中,“2021年以來重大文旅項目目錄”查詢途徑為張店區(qū)人民政府網站-政府信息公開-政府信息公開指南-張店區(qū)文化和旅游局-法定主動公開內容-行政權力-重要部署執(zhí)行公開-年度重點工作(網址:http://www.lroj.cn/gongkai/site_zdqwhhlyj/channel_5fdec4a5dc6ea741963db8c2/);“旅游區(qū)或景區(qū)名稱、地點及門票價格等”查詢途徑為張店區(qū)人民政府網站-政府信息公開-政府信息公開指南-張店區(qū)文化和旅游局-法定主動公開內容-重點領域信息公開-公共文化服務-公共文化設施名錄(網址:http://www.lroj.cn/gongkai/site_zdqwhhlyj/channel_61d5428d33f8464210ed3527/)。
(三)政府信息管理情況。一是我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,成立了由黨組書記、局長任組長的政務信息公開領導小組。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,負責與政務信息公開有關的各項工作。二是建立健全單位年度信息公開工作方案、依申請公開制度及工作流程,對政府信息公開的信息送交、工作規(guī)程等具體工作進行規(guī)范,明確了全系統(tǒng)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架構、工作職責。三是將政府信息分為主動公開、依申請公開、不予公開三類,并按規(guī)范編制《張店區(qū)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公開指南》。

(四)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情況
張店區(qū)文化和旅游局堅持“公開為常態(tài),不公開為例外”的原則,通過張店區(qū)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開政務信息,扎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。根據(jù)《2022年張店區(qū)政務公開工作要點》要求,對本部門政務公開情況進行詳細梳理,細化政務公開目錄,優(yōu)化政務公開內容分類,大大方便了群眾信息查找。同時目錄設置更加注重系統(tǒng)化,推動本部門管理服務更加透明規(guī)范,確保政務公開工作規(guī)范、高效、便民。

(五)監(jiān)督保障
為進一步提高公共文化服務領域政務公開效能,切實推進我區(qū)公共文化服務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(guī)范化,整體提升基層政務公開能力和水平,我局按照嚴格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、《2022年張店區(qū)政務公開工作要點》等文件要求,細化分解任務,對局網站的政府信息公開網頁、政務新媒體進行自查,及時發(fā)現(xiàn)存在問題,全面掌握整改問題明細并按要求進行整改,不斷提升信息發(fā)布質量。
二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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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條第(一)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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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內容 |
本年制發(fā)件數(shù) |
本年廢止件數(shù) |
現(xiàn)行有效件數(shù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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規(guī)章 |
0 |
0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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規(guī)范性文件 |
0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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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條第(五)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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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內容 |
本年處理決定數(shù)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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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許可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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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條第(六)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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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內容 |
本年處理決定數(shù)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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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處罰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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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強制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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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條第(八)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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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內容 |
本年收費金額(單位:萬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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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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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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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列數(shù)據(jù)的勾稽關系為: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, 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) |
申請人情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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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人 |
法人或其他組織 |
總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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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業(yè)企業(yè) |
科研機構 |
社會公益組織 |
法律服務機構 |
其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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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(shù)量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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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|
0 |
0 |
0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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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(shù)量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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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本年度辦理結果 |
(一)予以公開 |
1 |
0 |
0 |
0 |
0 |
0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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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部分公開(區(qū)分處理的,只計這一情形,不計其他情形)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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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|
0 |
0 |
0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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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不予公開 |
1.屬于國家秘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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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其他法律行政法規(guī)禁止公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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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危及“三安全一穩(wěn)定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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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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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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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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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屬于行政執(zhí)法案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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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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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無法提供 |
1.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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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沒有現(xiàn)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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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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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不予處理 |
1.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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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重復申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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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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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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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 出具已獲取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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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其他處理 |
1.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、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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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、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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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其他 |
0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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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總計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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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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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結轉下年度繼續(xù)辦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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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、行政訴訟情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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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復議 |
行政訴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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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果 維持 |
結果糾正 |
其他結果 |
尚未 審結 |
總 計 |
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|
復議后起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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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果維持 |
結果糾正 |
其他 結果 |
尚未 審結 |
總計 |
結果維持 |
結果 糾正 |
其他 結果 |
尚未審結 |
總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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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
2022年,我局認真落實區(qū)政府關于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部署,加強領導,完善措施,創(chuàng)新方式,狠抓落實,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還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:一是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意識和能力需要進一步增強;二是政策解讀質量有待加強,解讀內容比較簡單,形式較為單調。針對存在問題與不足,我局著力在以下方面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:一是定期開展政務公開工作會,及時協(xié)調各科室、單位,加大政務信息的收集力度,確保政務信息及時公開;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機制,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,規(guī)范信息公開流程,豐富政策解讀形式,不斷提升政務公開工作水平;三是加大督導檢查力度,全面梳理各類公開欄目信息情況,積極開展本部門政務公開工作培訓,注重政務公開工作的考核,不斷加深全局工作人員對政務公開工作的認識。
六、其他需要報告事項
1.2022年度,張店區(qū)文化和旅游局在辦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過程中,未收取任何信息處理費。
2.2022年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(xié)委員提案辦理情況。張店區(qū)文化和旅游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議4件,政協(xié)提案15件,所有建議提案均已按期辦結。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(xié)委員提案內容主要涉及紅色文化、文化人才、文化遺產、旅行社紓困解難等眾多市民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。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(xié)委員提案辦理情況均在淄博市張店區(qū)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開發(fā)布。
3.本報告所列數(shù)據(jù)統(tǒng)計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,到2022年12月31日止。
4.《2022年淄博市張店區(qū)政務公開工作方案》落實情況:
2022年張店區(qū)文化和旅游局嚴格按照《2022年淄博市張店區(qū)政務公開工作方案》工作要求,不斷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部署,進一步完善公開機制,規(guī)范信息公開流程,按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,及時對發(fā)布政策進行解讀、對依申請公開,高質量公開文化旅游領域相關內容。同時,積極開展本部門政務公開工作培訓,注重政務公開工作日常督導考核,不斷加深全局工作人員對政務公開工作的認識,進一步拓展主動公開工作廣度和深度,切實提升我局政務信息公開質量和工作實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