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店區(qū)人民政府
| 標題: | 張店區(qū)畜牧事業(yè)服務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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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索引號: | 12370303MB23062735/2020-1878081 | 文號: | 無文號 |
| 發(fā)文日期: | 2020-01-22 | 發(fā)布機構: | 張店區(qū)畜牧事業(yè)服務中心 |
根據(jù)新修訂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711號)和上級文件要求,特向社會公布張店區(qū)畜牧事業(yè)服務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工作開年度報告。本報告中所列數(shù)據(jù)的統(tǒng)計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。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,請與張店區(qū)畜牧事業(yè)服務中心辦公室聯(lián)系(地址:張店區(qū)新村西路市實驗中學西鄰世源大廈13樓;郵編:255000;電話:0533-2270301;電子郵箱:zdqxmjbgs@zb.shandong.cn)。
一、總體情況
根據(jù)區(qū)政府信息公開有關文件要求、結合單位實際,我中心成立了主要領導為組長的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,辦公室主任負責政務公開工作,并確定1名辦公室工作人員具體開展日常工作。 我中心嚴格遵守和貫徹落實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,確保職責明確,責任到人,建立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公開目錄更新完善機制,進一步公開指南,細化公開范圍和目錄,方便公眾查詢和獲取。我中心按要求對單位基本信息進行及時核對更新,加強我中心政府信息公開載體的日常管理,有效推進了畜牧工作的日常運行。
二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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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條第(一)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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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內容 |
本年新制作數(shù)量 |
本年新 |
對外公開 總數(shù)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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規(guī)章 |
0 |
0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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規(guī)范性文件 |
0 |
2(上級制定) |
2(上級制定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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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條第(五)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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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內容 |
上一年項目數(shù)量 |
本年增/減 |
處理決定數(shù)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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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許可 |
0 |
0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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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|
0 |
0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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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條第(六)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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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內容 |
上一年項目數(shù)量 |
本年增/減 |
處理決定數(shù)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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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處罰 |
0 |
0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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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強制 |
0 |
0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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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條第(八)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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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內容 |
上一年項目數(shù)量 |
本年增/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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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 |
0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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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條第(九)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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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內容 |
采購項目數(shù)量 |
采購總金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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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集中采購 |
1 |
530000.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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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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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列數(shù)據(jù)的勾稽關系為: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, 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) |
申請人情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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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人 |
法人或其他組織 |
總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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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業(yè)企業(yè) |
科研機構 |
社會公益組織 |
法律服務機構 |
其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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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(shù)量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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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(shù)量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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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本年度辦理結果 |
(一)予以公開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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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部分公開(區(qū)分處理的,只計這一情形,不計其他情形)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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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不予公開 |
1.屬于國家秘密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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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其他法律行政法規(guī)禁止公開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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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危及“三安全一穩(wěn)定”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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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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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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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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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屬于行政執(zhí)法案卷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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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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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無法提供 |
1.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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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沒有現(xiàn)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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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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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不予處理 |
1.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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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重復申請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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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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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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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 出具已獲取信息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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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其他處理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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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總計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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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結轉下年度繼續(xù)辦理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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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、行政訴訟情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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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復議 |
行政訴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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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果 維持 |
結果糾正 |
其他結果 |
尚未 審結 |
總 計 |
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|
復議后起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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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果維持 |
結果糾正 |
其他 結果 |
尚未 審結 |
總計 |
結果維持 |
結果 糾正 |
其他 結果 |
尚未審結 |
總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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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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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提案辦理情況
辦理人大代表建議1件,在規(guī)定期限內答復代表。
六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
2019年,張店區(qū)畜牧事業(yè)服務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新進展,但與《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和公眾需求還存在一些差距。
(一)存在的主要問題:
一是信息公開與單位部門實際開展工作的對接及時性不夠,需要進一步加強聯(lián)系,定期更新,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。
二是由于具體從事政務公開的工作人員為非專業(yè)人員,業(yè)務培訓工作主要是以自學為主,在工作水平上仍有待提高。
(二)改進措施:
一是進一步明確分工、細化職責,將政務公開工作進行細化,任務分解到具體科室、具體責任人,相關內容按時公開,方便公眾查詢。
二是加強人員培訓,積極參加各種政務公開相關培訓,組織人員參加報社等媒體培訓。
七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
無。